(三)加强教学和学员管理,保证培养质量。各承办院校要根据我省农业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实用人才教学计划,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要加强教材和实训基地建设,整合教师资源,加大实践应用教学的力度,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要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设立与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假期和学习时间,尽量做到学习、生产两不误。要加强学员的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健全学员档案,严格考试管理。要配备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加强学员党团组织建设,做好学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服务。要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优秀学员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市、州、县组织、教育、农业等部门要配合学校加强对学员的管理。
(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贫困地区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支持力度。全省29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贫困村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除享受省财政有关补助外,从省扶贫开发资金“雨露计划”中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贫困地区参加脱产大专班学习学员的住宿费由有关部门和所在学校予以减免。省、市各部门要结合部门扶贫和小康建设点,给贫困地区提供支持。
(五)充分发挥毕业学员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一村一名大学生”毕业后的管理、使用和发挥作用的意见,制定支持创业兴业的政策措施,拓展毕业学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加大资金、技术扶持力度,支持他们兴办实业、创办实体、推广技术、发展经济。要充分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带头带领作用,注重从他们中间培养选拔基层干部和科技示范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四、加强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省里成立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省委副书记杨松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潘立刚,副省长刘友凡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分管负责同志及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人才办),负责整个计划的组织协调。各市、州、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这项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组织部门要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各地实际,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科学设置课程、加强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负责学员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协助做好考试、录取等工作,研究制定发挥毕业生作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招生计划、考试录取、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等工作;人事部门要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优惠政策,开展人才评价和资格认证,支持毕业学员服务农村、建功立业;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扶贫部门负责贫困地区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培养院校要负责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学生的日常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三)抓好督办落实。各市、州、县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培养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