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对象。“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主要招收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下(参加脱产学习的,年龄在35岁以下),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和农村优秀青年。具体培养对象坚持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产生,由各县的组织、农业、扶贫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学习培养。推荐参加学习的学员,必须与所在乡镇签订毕业回村服务合同,原则上在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二)培养方式。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主要采取远程教育、函授、成人自考等不脱产学习形式进行,同时适量举办全日制脱产班。其中,以不脱产形式培养15600人,每年招生5200人,主要由市、县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计划在省属高校成人招生计划中安排,学员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里组织单独划线和录取工作,学制为2-3年,学员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大专文凭;以脱产形式培养3000人,每年招生1000人,由省里负责组织实施,学制2年,招生计划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单列,由省里组织单独考试和录取工作,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员具体参加何种形式的学习,可根据本人经济状况和当地统一安排确定。同时,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
(三)培养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培养任务,由熟悉农民教育特点、有农业教育专业和实践基地的高等院校承担。具体承办院校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研究确定。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全日制脱产班可办到市(州)所属高校,远程教育、函授、成人自考等不脱产班集中授课点可设到县(市、区)。为便于管理,原则上每个市(州)结合实际,确定一种不脱产学习方式。各承办院校要按照培养农村所需的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的要求设置涉农专业,重点开设种养加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具体专业和课程设置由省教育厅、省农业厅会同承办院校确定。
三、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培养经费。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所需学费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财政负责40%,市、县财政负责60%。学员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补贴。省、市、县要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专款专用。
(二)做好生源组织推荐工作。各市、州、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总体目标分年度研究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搞好任务分解,保证培养计划落实。要做好生源的组织推荐工作,注重推荐人选的思想素质和现实表现,坚持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能搞“暗箱操作”和凭关系照顾,保证招生学员的质量。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或后备干部参加学习,并妥善处理好他们的工作和有关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