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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07〕33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14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
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湖北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人才工作和农村工作文件精神,以服务农业、繁荣农村、加强基层、富裕农民为目标,通过选拔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高等教育,为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农村基层干部,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广运用农业技术、实现科技致富和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骨干力量,进一步促进农村各类人才的培养开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总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省所有建制村都要实现有一名大学生的计划任务(含当年在校在读)。据统计,全省近26000个建制村中,目前已有部分村实现有大学生或有学员正在接受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还有18600多个建制村需要培养大学生。从2008年到2010年,全省每年要选拔6200名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脱产和不脱产的大专学历教育,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培养对象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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