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的紧急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新闻办:
自今年1月12日以来,我市出现了罕见的持续强降温雨雪天气过程。特别是古蔺和叙永县山区道路结冰,致使车辆无法通行或交通严重不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此次雨雪冰冻天气过程仍将持续,受灾范围仍在扩大,受灾程度呈加深趋势,一些地方将重复受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协调机制。有关区、县要将公路车辆人员受阻情况及时报市交通局、公安局,市交通局、公安局要会同有关区、县建立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并根据气象、道路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区县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路运输畅通。公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路段的指挥疏导工作,加大疏运力度,采取警车开道引导等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车辆不间断运行。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春运签单检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做好运力储备。在加大除雪除冰工作力度的同时,千方百计组织购置和调运融雪剂、防滑链等除雪清障物资,确保装备物资保障。市发改委要加强与省发改委的衔接,做好融雪盐(工业盐)等的调度使用和统筹协调。市交通局要加强对重点路线防范冻雨、除雪除冰的技术指导。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确保电煤、鲜活农产品等重要物资运输的前提下,尽量保障旅客运输能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雨雪灾害应对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基层厂矿企业单位、社区、村委会要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道路除冰、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抢修以及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有关区县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受阻群众的解释、疏导和安置,积极为受阻群众提供饮食、御寒和医疗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