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包括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是药品配送的合法企业,可向其他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配送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对所属药店配送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含药柜)和医疗机构向患者供应药品。要大力发展农村药品区域直接配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一定经营规模、配送能力较强、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直接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配送药品。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零售连锁企业要切实做到对直营和加盟药店统一配送药品。要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在没有药品供应的地方依法依规设立“便民药柜”。要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确保药品使用质量。鼓励和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医药分开的各种试点,规范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促进药品价格的降低。各地要积极探索,整合农村医药资源,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药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把“两网”建设工作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村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处在农村无照从事药品经营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药品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共同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