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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1.成立全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培训工作规划。领导小组由省财政厅以及承担培训任务的高等院校领导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会计主管处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册评估师协会、省会计学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负责人组成。具体任务是:落实全省会计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队伍建设,构建高级会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并负责督促、指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
  2.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培养,分口实施”的原则,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高级会计人才(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由省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初、中级会计人才培养由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类会计人才培养分别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评估师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3.其他有关部门协助财政部门开展会计人才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奖励方法。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要建立会计人才的选送机制,全面落实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健全继续教育体系,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1.制定工作规划。各级财政部门每年都要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和会计行业新形势,制订具体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强化会计队伍培训工作,突出培养会计人员的学习能力、会计实务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2.创新培训方式。把远程教育、网络教育作为课堂教育的必要补充,充分发挥会计学会、学术团体、大中专院校的力量,通过开展培训辅导、学术交流、建立培养基地等方式,促进广大会计人员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获得更多的会计知识,全面提升会计职称考试及格率。
  3.规范培训行为,完善教育体系。通过定期对培训单位师资、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其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计人员业务档案、诚信档案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允许用人单位按规定查阅会计人员相关资料。
  (三)建立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倾力打造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
  1.依托吉林大学等开设会计专业的院校建立会计人才培养基地,采取“选拔、培养、跟踪管理”方式,培养全省会计领军人才,每3年为一个周期,实行考核淘汰机制。合格者直接进入会计专业硕士班学习,并可破格晋升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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