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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降雨雪天气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降雨雪天气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1月12日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出现近几年来最强的一次冷冻天气,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由于近期北方冷空气仍较活跃,结合西南暧湿气流维持,目前的冷冻天气仍将持续,最低温度北部1~3度,南部-1~1度,高海拔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部分道路结冰,冻害明显。为做好此次强降温降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温降雨雪天气防范工作
  此次强降温降雨雪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大,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雨雪天气给各地生产、运输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出现大的事故。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尽力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当前正值春运,人员出行频繁,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放假返程处于高峰期,交通运输压力大。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铁路、民航、水运等部门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抓紧抓好。要根据天气情况,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组织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尽力减少雨雪天气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全力保障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全力做好旅客疏导工作。民航部门要针对雨雪、霜冻对机场和飞行器可能造成的影响,组织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清除跑道、飞机上的冰霜,确保飞行安全。铁道部门要结合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妥善安置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食宿、医疗等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三、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建设、电力、供水、供气、电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的现象。要组织好粮油、肉蛋、奶等副食品的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科学平抑物价,满足市场需求。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出游。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疗救助应急救援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四、抓好抗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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