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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二)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认真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建立灾害救助体系,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积极推行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救灾预案、物资储备、装备配置、灾情评估、紧急救援等工作,努力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紧紧抓住民政部实施“霞光计划”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小型分散的五保家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福利服务需求。2008年力争每个县(区)建设一个农村中心敬老院,在八县一区建设100个五保家园。大力实施“蓝天计划”,开工建设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力争尽快建设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安置就业指导,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强化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建立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和自治水平。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和村(居)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城市社区建设,加强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积极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探讨研究符合陇南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的新途径,依托村级组织,整合农村资源,完善服务设施,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促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军地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促进双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适应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实施依法行政要求,努力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地发展。完善优待抚恤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体,发放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切实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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