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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

  (六)畅通企业负担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和督办力度。各区县政府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址,及时了解企业反映、群众心声,努力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消除不满情绪,化解社会矛盾,营造企业发展的和谐环境。各区县政府、监察部门对加重企业负担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对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重大案件,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区县政府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创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在“五个转变”上下功夫。一是工作方式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从侧重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二是工作范围由主要面向国有企业向各种所有制企业转变;三是工作重点由专项治理向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转变;四是工作方法由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转变;五是工作目标由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向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同时要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改革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探索企业负担源头治理的措施和办法,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完善企业治乱减负组织机构。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区县政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干部队伍建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要保持治乱减负干部队伍的稳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企业治乱减负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治乱减负工作有人抓,企业反映的问题有人查,切实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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