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工作的意见
(锡劳社察[2008]4号)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工作,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自2005年启动至今,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争创、双向互动”的方式,坚持舆论先导,落实机构,严密组织,规范管理,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把此项工作引向深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诚信无锡”建设的总目标,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制度建设,加大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不断拓展服务的外延,积极倡导深度服务,坚持抓主流、抓导向,全面提高用人单位的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互动氛围。2008年在继续完善分类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力争到年底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数达到800户。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按照“积极引导,深度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宣传和培育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诚信的内外氛围。要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拓宽宣传领域,拓展宣传范围。做好积极向上的正面宣传,争取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无锡日报》中的劳动保障专版宣传报道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利用《无锡劳动保障》经常性介绍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利用局劳动保障信息等内部信息渠道撰写专题报道,大力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典型的宣传,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作的良好内外氛围。
2.加大培育力度,拓展劳动保障诚信服务外延。劳动保障诚信工作直接面向用人单位、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是展示政府形象的一个窗口。劳动保障部门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劳动保障深度服务的理念。服务就是管理,管理寓于服务。将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育和辅导工作贯穿于全年,提高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相关内容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落实责任制,培育服务过程要有记录,有建议,有回访,做到培育过程规范,服务成效显著,及时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提供帮助,提高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水平。在诚信培育过程中适时运用建议书制度,发挥好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的作用,解决好个案点与群体面的关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