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面”的任务分解:按照省政府要求,2006年我市养老保险扩面任务为78000人,结合各县、区实际,市政府将全市“扩面”指标具体分解为:市本级48500人、萨尔图区4000人、让胡路区5500人、龙凤区3000人、红岗区1500人、大同区1500人、开发区4000人、肇州县2500人、肇源县2500人、林甸县2500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500人。各县、区参保人员缴费率要达到85%以上。
依据属地化原则,各县、区负责在该县、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型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辖区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应参保人员的扩面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省直和市属企业的临时用工、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扩面工作。
三、“扩面”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扩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层层落实“扩面”目标责任制。要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税务、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扩面”工作合力。市政府下达各县、区的扩面征收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未能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而形成的基金缺口,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入各级社保局基金支出户,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扩面”工作的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确定“扩面”工作的重点单位和群体;定期通报“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及时受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养老保险缴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拒不参加单位依法督促其参保缴费,对已参保的单位要监察企业用工、劳动合同鉴证、统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缴费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查处瞒报工资总额和逃避缴费现象。街道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把社会保险扩面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的宣传动员、组织登记和申报工作。
(三)财政部门要落实社会保险相关工作经费,保证“扩面”、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地税部门在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管工作中,要检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未参保的纳税企业和纳税人,要告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要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密切配合,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基金征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