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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大庆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公安交管部门要针对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港田车)的交通规律、特点,深入各营运单位进行宣传教育,集中警力取缔公交车、出租车、违反交通信号、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不进入港湾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取缔摩托车(港田车)无牌、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解决“野蛮行驶、肆意违法”等问题;会同交通部门取缔套牌出租车非法营运的行为。
  (二)公共汽车公司、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市公交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车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运营责任制。
  (三)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车辆驾驶人管理、教育工作,要形成营运车辆驾驶人管理教育制度,严把营运驾驶人资格审查;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出租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至少要组织各出租车公司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四)交通部门要会同城管部门加强停车场管理,对在用停车场特别是道路两侧停车场要合理规范停车泊位,施划停车线,定向停车,规范静态交通秩序。
  第二阶段,通过强化运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运送学生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一)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结合贯彻落实“八条措施”,教育、公安部门要组织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学习《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等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校车管理规定,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碟,并教育学生不做超员车辆。强化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掌握本校学生乘坐校车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取缔;交通部门要把校车纳入营运车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校车的资格审批,加强道路交通检查。各县区要借鉴杜蒙县校车管理模式不断探索加强校车管理的新措施、好办法。
  (三)公安、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求,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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