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严厉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要将市区的所有固定测速点都要开通,各交警大队要根据辖区道路超速违法行为情况及发生规律,合理组织安排测速点(组)的勤务,将12台数字执法车和30台简易数字执法车都要投入路面使用,加大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于每周五15时前将一周的执法情况报交警支队交通科,进行统一排名。
(三)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四县公安局和交警支队要加强相邻交警大队之间勤务衔接和工作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要主动加强与气象、交通运管、路政和养护、 急救中心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加强源头管理,掌握预防事故的主动权。各分县局和交警支队所属各大队要按照全警抓交通警务战略要求,加强车辆户籍化管理,交警支队要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客运企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尤其是旅游车辆、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技术状况不良、没有校车标识、没有准驾资格的,禁止营运和接送学生。要运用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客运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掌握客运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车况以及班线、通行时间等信息,加强对营运客车的管理。
(五)加强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四县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属各大队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力争集中整治一批危险路段;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路段,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调整警力部署,并上报专项整治指挥部。交警支队要筹资200万元,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安装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完善市区的行人过街安全岛、雁式交通标志、各种禁止标志及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
(六)积极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一是8月26日启动日当天,交警支队除安排宣传活动外,所有警力都要上路开展整治,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二是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支队机关及所属各大队警力除坚持每天的早晚勤外,要在每周三、周五17时至19时,全警开展集中夜查工作,重点整治“五小车辆”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要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县公安局、交警支队要逐级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市局专项整治指挥部和各级组织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安排好集中整治行动。四县公安局和交警支队各交警大队要将此项活动向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汇报,并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分县局和交警支队各大队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形式、构建宣传网络,特别是要突出对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确保取得明显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