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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庆市公安局关于《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庆市公安局关于《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日

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二○○七年九月六日)

  按照省公安厅《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办35号文件、省政府38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公安部交管局8月16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巩固年初以来交通管理工作成果,市公安局决定,自2007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决战70天,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周永康部长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的总体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控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市政府提出的交通事故死亡人下降10%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为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 指 挥:曹力伟 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局长
  副总指挥:兰英杰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主  任:苏义斌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副 主 任:毕永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各交警大队长、科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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