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庆市健康促进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庆市健康教育协调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付淑兰 副市长
副 组 长:裴建华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市建设局
市教育局
市文明办
市财政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体育局
市报业集团
市广播电视集团
大庆油田文化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制定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健康教育项目和课题的组织实施,计划设计、监督检查、总结评价和专题调查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为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促进政策提供依据。
(三)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大会。
(四)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指导开展各领域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
(六)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开展布置、研究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大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市建设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建筑行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防病保健意识。
市教育局: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保障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