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
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外交部和商务部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08年5月30日至6月2日在青岛市举办,我省决定组团参加,参展事项由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承办。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APEC技展会”情况介绍
(一)主要内容
1.目标:技术提升经济,合作创造未来。
2.时间:2008年5月30日-6月2日。
3.地点:中国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4.参展行业:
(1)环保、节能及循环再生产品
(2)汽车及配件
(3)家居及室内装饰品
(4)新型建材
(5)食品加工技术及设备
(6)电子产品及零部件
(7)新型专用机械
(8)纺织品及纺织机械
(9)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
5.特点:
(1)前瞻性、权威性的高层次论坛: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将就中小企业如何发展壮大、如何融入经济全球化以及环保、节能、循环经济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各项技术革新、应用及发展前景进行权威性的演讲及交流。
(2)国际采购配对洽谈会:邀请200家以上专业买家莅临大会现场,安排“一对一”的贸易洽谈。
(3)投资项目对接洽谈:投资商和项目企业零距离接触,现场对接洽谈,促成资金和投资项目的成功对接。
(4)邀请APEC成员体企业参展:通过贸易合作和寻找代理经销商,帮助境外产品成功拓展中国市场,扩大向中国的出口。
(5)专业化的技术交流:组织专家和企业就企业自主创新产品、专利产品等进行专场推介和交流,促进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6)强势高效的媒体宣传:新闻发布会、海外推介会、大众及专业媒体、网站广告等全方位宣传网络。
6.APEC成员体:
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
7.展位费:标准展位人民币6800元/3m×3m
室内光地:人民币600元/㎡
室外光地:人民币400元/㎡
(二)会议规模
本届“APEC技展会”展区面积为5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同时,单设国际采购洽谈区、电子商务展区、国际知名企业展区、国际物流展区、国际商务交流区、APEC国际合作绿色环保展区等特色展区。
中方组织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展,并邀请国际参展商200家。
(三)参展参会范围
全省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四)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5月26日-29日。
开幕时间:5月30日上午9:00。
展洽时间:5月30日上午9:00-6月2日下午16:00。
技术交流及论坛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