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

  (九)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现象,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正确有效执行。要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制假售假、乱占耕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执法要遵循法定程序,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依法应当立案调查的,必须调查取证,不得当场作出决定;依法应当听证的,必须举行听证;依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如实告知。对违法执法和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的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罚没收入和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日常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持证执法制度,从事行政执法的公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试考核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畅通监督渠道,制约权力运行
  (十二)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要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配备行政复议人员,落实行政复议工作经费,购置办案设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要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要依法追究行政机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度、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