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度住房建设分区安排。
2008年新批用地建设商品房1.139万套,建筑面积115.75万平方米,其中,秦都区0.74万套,建筑面积75.01万平方米;渭城区0.399万套,建筑面积40.74万平方米。
2008年新批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0.37万套,建筑面积22.2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在渭河以北、秦都桥以西地段和渭城路以北原奥力化纤厂地段。
2008年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0.0425万套,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主要结合旧城改造进行实施。
2008年新批准用地建设廉租住房0.126万套,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主要在渭河以北、秦都桥以西地段和渭城路以北原奥力化纤厂地段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进行配套建设。
六、年度住房建设结构。
本年度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本年度凡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城区私人建房套型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七、年度住房新增用地供应总量。
2008年度,城区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045亩(不含旧城、城中村改造),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760亩,保障住房用地285亩。
八、年度住房用地供应结构。
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批用地760亩,通过旧城改造利用存量用地320亩。其中756亩应当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保障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批用地285亩,存量用地25亩。
九、年度住房用地供应分区安排。
商品住房新批用地供应总量中,秦都区494亩,渭城区266亩。通过旧城改造利用存量土地中,秦都区180亩,渭城区140亩。
经济适用住房新批用地供应中,秦都区内300亩,渭城区内100亩。
公共租赁住房存量用地供应中,渭城区内25亩。
廉租住房新批用地供应中,渭城区内63亩。
十、认真落实新建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新建或改建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建筑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规定,必须符合本计划中相关套型建筑面积结构比例的规定,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房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十一、积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