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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管理服务系统

  由市食安办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

  二、试点工作的组织和试点行业

  市区范围内的试点工作,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市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产业特点,选择肉类行业、粮油行业、水产品行业和饮用水行业作为试点行业,每个试点行业确定若干家质量管理基础比较好、市场规模和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

  三县的试点工作由各县食安办牵头组织,试点行业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试点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06年4月起至2007年4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6年4月-2006年6月)

  1.成立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成员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2.各试点行业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相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和行业协会负责人。肉类、粮油行业试点工作由市贸粮局牵头,市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参加;水产品行业试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参加;桶装饮用水行业试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卫生等部门和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参加;集中式供水行业试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质监、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和自来水行业协会参加。

  3.各试点工作小组针对试点行业的特点,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试点单位,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4.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举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签订承诺书仪式。

  (二)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07年3月)

  1.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诚信宣传;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方面的培训,倡导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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