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管理服务系统
由市食安办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
二、试点工作的组织和试点行业
市区范围内的试点工作,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市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产业特点,选择肉类行业、粮油行业、水产品行业和饮用水行业作为试点行业,每个试点行业确定若干家质量管理基础比较好、市场规模和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
三县的试点工作由各县食安办牵头组织,试点行业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试点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06年4月起至2007年4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6年4月-2006年6月)
1.成立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成员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2.各试点行业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相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和行业协会负责人。肉类、粮油行业试点工作由市贸粮局牵头,市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参加;水产品行业试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参加;桶装饮用水行业试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卫生等部门和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参加;集中式供水行业试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质监、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和自来水行业协会参加。
3.各试点工作小组针对试点行业的特点,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试点单位,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4.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举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签订承诺书仪式。
(二)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07年3月)
1.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诚信宣传;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方面的培训,倡导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