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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一季度收文情况的通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一季度收文情况的通报
(湖政办发〔200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言风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委办[2005]10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精文减会若干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90号),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但是,部分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现将市政府办公室今年一季度收文情况通报如下:

  一、收文基本情况

  今年一季度,市政府共收到各县区、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上行文173份,其中,不规范文件17份,占收文总数的9.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请示性公文一文多事、多头报送或直接报送领导个人。这类文件占不规范文件总数的29.4%。二是行文关系不当、文种使用不规范。这类文件占不规范文件总数的29.4%。三是格式不规范。这类文件占不规范文件总数的82.3%,问题比较普遍。四是无电子公文或电子公文报送不及时。这类文件占不规范文件总数的23.5%。上述问题反映了公文处理工作有关制度在有些单位还没有很好地落实。

  三、有关要求

  行政机关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本,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质量直接反映了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着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对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

  (一)抓好对照检查,着力解决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针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好请示性公文一文多事、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事先不进行协调、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多头报送或直接报送领导个人、行文关系不当、文种使用不规范、格式不规范、电子公文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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