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通报
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20号)要求,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单位2007年工作绩效进行了考评。考评结果经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后,提交第14届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基本情况
参加2007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单位共75个,分为3个系列,采取百分制考核。具体分为工作责任目标、日常专项考评、公众评议和市政府领导评价,综合得分按系列进行排序并确定等级。
(一)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分值为50分,其中:工作目标40分,特殊贡献10分。按照考核标准和验收办法,经过严格对参评单位的工作目标逐一验收,截至12月31日,630项工作目标有614项完成或超额完成,占工作目标总数的97%;有16项工作目标未完成,占工作目标总数的3%。“特殊贡献”是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加分因素。经过对参评单位申报的特殊贡献项目进行核验,对231项特殊贡献项目予以认定并赋分。
(二)日常专项考评。分值为20分,其中:“工作落实”10分、“行政效能建设”8分、“工作纪律”2分。“工作落实”是参评单位承办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市长批示件落实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情况,主要由市政府督查室按季度进行考评;“行政效能建设”包括“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四个方面,分别由市政府办、行政服务办、法制办、监察局进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记入绩效考评总分;“工作纪律”考评由市绩效办平时对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参会情况和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机关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暗访。
(三)公众评议。分值为10分。评价主体分为五个层面,分别是100名市人大代表、100名市政协委员、30名市长联络员、18名企业代表和县区政府。为了使评议更具科学性,评价采用了强制分布的办法。经过筛选,对各界代表评价参评单位的有效票运用计算机进行计算和排序。
(四)领导评价。分值为20分。市长和各位副市长分别对参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强制分布的办法。
二、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