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凡50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均须取得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新三级考核证书或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男性55周岁以下和女性50周岁以下,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职称外语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加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验证章及签上“原件已看”的字样)。
七、城市医疗机构凡有到农村服务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前到农村医疗机构定期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4〕95号)文件执行。
八、实行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公示制。上报的有关评审材料,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九、以下人员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
(一)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3年内;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
(二)前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包括优秀)未满5年者。
(三)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四)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五)经查实当年收受“红包”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
(六)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七)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整理和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审核,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类别应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有关送审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今年材料上报要求按《关于做好全省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人便函〔2002〕2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材料目录、份数与装订要求(见附件1),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评审材料采用书面加软件形式上报。去年使用的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软件已升级,请有关单位及时登陆浙江卫生信息网(网址:www.zjwst.gov.cn)在“网上办事”栏下载升级。软件维护联系人:张勤,联系电话:0571-8770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