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树示范基地、创龙头企业”活动。鼓励农村妇女发展效益农业、林业,大力扶持农村妇女参与“农家乐”、“渔家乐”、“来料加工”等项目,培育“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妇字号”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协会功能,实施“山海协作”计划和跨省、市项目协作签约,提高女能手协会带动、组织、市场竞争的能力。争取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等部门在资金、项目和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充分发挥各级“巾帼科技讲师团”作用,组织“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下乡活动,为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与农业项目开发构筑协作平台。“十一五”期间,实现培育扶持1-2家全国、10家省级、50家市级“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和“妇字号”龙头企业的目标。
3、深化“妇代会+协会对接计划”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培植一批机构完善、制度健全、活动规范、辐射带动力强、作用明显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妇联帮协会、协会扶能手、能手带妇女”的良好运作机制。认真总结分析,开展典型交流,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如对女经营户开展农业科技、市场经营、创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等培训,积极推进农村妇女的“上网工程”。进一步发挥合作社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技术、市场、销售等有效服务,提升合作社功能。大力开展“双培养、双带动”工作,把女能手培养成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带领妇女增收致富。“十一五”期间,实现开发效益农业项目10个,培育2个上规模、上水平的高效农业产业、特色农业项目或观光农业景区,培育1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目标。
(三)实施“和谐家园建设工程”,开展“美化新家园”行动,促进农村妇女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之路
1、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要在农村妇女中广泛开展“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湖州市市民守则》。开展“热心好长者、孝心好儿女、贴心好婆媳、清心好家属、爱心好公民”的“文明五心”好公民创评活动,把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无毒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创建活动有机整合起来,动员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村组、文明生态村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以指导基层和服务农村儿童家长为重点,在农村创造性地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宣传《
妇女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社区(村)妇女维权站的作用,积极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活动,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创评率达90%以上、市级以上“文明家庭”100户、“文明五心”好公民50名、“绿色家庭”100户、绿色家庭创建示范点10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