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千个城乡妇女组织结对共发展”活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实施技术培训、就业帮扶、项目推动、组织协作、区域合作等项目,开展城乡姐妹结对帮扶活动。要加强与省级部门的联系,争取省“双学双比”示范基地、省海洋渔业、省“爱娟慈善基金”贫困妇女创业项目等专项扶持经费的支持。积极利用浙江大学、湖州师院等高校科研资源,设立“妇女发展研究课题”、开发“妇女创业项目”。拓展“巾帼建功”活动内涵,大力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百岗结百村”、“岗员献爱心”活动,推动城市妇女组织、女企业家与村妇代会、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社结对。参与全国妇联发起的“三峡经济合作项目”、“长三角妇联主席联席会议”对接工程,推动妇女创业的区域合作。市妇联将利用童星园的幼师力量,帮助欠发达的乡镇联办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农村幼教工作。“十一五”期间,完成1000个城乡妇女组织结对的目标。
3、开展“十万农家女新技术培训”活动。以把妇女培养成为能适应分工分业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素质全面的新型女农民为目标,积极拓展妇女学校、巾帼就业培训中心等各类妇女培训阵地,全面参与政府“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阳光工程”、“星火科技培训工程”。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妇女文化素质、文明礼仪、农业现代科技、各种实用技术、新技术的培训。“十一五”期间,实现乡镇(街道)妇联、村(社区)妇代会建立农村妇女学校面达90%以上,妇女在“百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中受训率达到40%以上;农村妇女参加各类实用技术、新技术培训面达90%以上,90%以上女性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新培育一批女农民技术员和女科技示范户,培育10名市级以上“女农民专家”的目标。
(二)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深化新女性创业行动,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1、深化“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妇女人才学校、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面向市场用工需求和妇女所需,开展技能型、实用性培训,以培训促就业,提高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率。建立和完善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机构,以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为龙头,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妇联联动的转移就业网络,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劳动力交流大会,完善劳动力资料信息库,做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及务工妇女权益维护等工作 。“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70%以上转移就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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