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妇联关于开展“建设新农村、塑造新女性、美化新家园”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6年6月9日)
为全面参与我市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宣传、组织、教育、服务妇女,积极引领妇女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湖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新农村、塑造新女性、美化新家园”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湖州市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激励农村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以市妇联和浙江大学妇女组织的项目合作为平台,全面实施“133行动方案”,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133行动方案”,即:确立“一个主题”:建设新农村、塑造新女性、美化新家园;实施“三大工程”: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和谐家园建设工程;开展“三项行动”:“百千万”行动(培养百名巾帼创业带头人、组织千个城乡妇女组织结对共发展、深化十万农家女新技术培训),新女性创业行动(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树示范基地和创龙头企业、妇代会+协会对接计划),“美化新家园”行动(和谐家庭创建、巾帼示范村创建、“百千”工程长效管理)。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塑造新女性、美化新家园”主题,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和“三项行动”,提高女性素质,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百千万”行动,促使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1、开展“培养百名巾帼创业带头人”活动。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支撑,与浙江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女教授联谊会、妇女研究中心等组织联手,充分利用浙江大学女教师群体的科研力量,组建“浙江大学女教授湖州科技服务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建项目、促培训”的方法,积极开展两地长期项目合作,大力培养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女企业家等经济领域的带头人,使之成为农村产业提升中的典范。大力培养女支书、女村主任,开展“争先创优做模范,我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活动,提高女性村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大力培养乡镇妇联主席、村(企业)妇代会主任,发挥“双带”作用,把基层妇女干部培养成带头致富、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领头雁”。大力培养农村女党员、后备女干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十一五”期间,实现培养市级“百名新农村建设巾帼创业带头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