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春节前,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物价、工商、质检、商务以及农业、粮食、卫生、公安、检疫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有声势、有规模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问题。确保粮食、食用油、肉类的安全有序供应。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囤积居奇等行为。
四、注重监测分析,适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调控市场物价
各级价格、工商、质检、商务、粮食、供销、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对重要商品的监测预警工作。重点抓好粮食、食用油、肉类、禽蛋、蔬菜、水产品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情况、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研究价格变动对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价格调控的建议,严格控制价格变动的连锁反应,防止价格波动向更大范围传导,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五、严格价格监管,维护物价稳定
要依据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时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今年一季度,全市停止出台除环保收费以外的所有调价项目。水、电、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学杂费、住宿费一律不予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公路客运价格和尿素、碳铵等化肥价格要保持基本稳定。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分别向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副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派驻物价监督员,宣传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完善应急机制,确保节日市场有序调控
要按照《汉中市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调控措施。要尽快核实猪肉储备数量,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投放预案,确定加工企业、投放重点区域和方式,保证调控需要。要完善应急供应网络。落实供应企业,并积极组织做好储备肉投放的衔接、供应和管理工作,稳定市场供应,确保投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