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平鲁区兴陶煤矿等六座矿井为标准化矿井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平鲁区兴陶煤矿等六座矿井为标准化矿井的决定
(朔政发〔2008〕24号)


  2007年,全市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涌现出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保护好、安全有保障的现代化、环保型煤矿。通过对申报候选矿井的采掘、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环保、矿区建设等系统的全面检查验收,现决定命名“平鲁区兴陶煤矿、山阴县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山阴县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怀仁县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怀仁县峙峰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右玉县教场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座矿井为“标准化矿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