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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朔政发〔2008〕27号)


  2007年,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理念,加强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引深宣传教育,依法强化管理,狠抓打击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工作,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期间涌现出了一批国土资源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稳定好转和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国土资源工作成绩显著的32个先进单位和5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13个(分别授予奖牌一块)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县:怀仁县人民政府

  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先进区:朔城区人民政府

  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区:平鲁区人民政府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先进县:山阴县人民政府

  耕地保护先进县:应县人民政府

  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先进县:右玉县人民政府

  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先进单位:朔州市国土资源局

  打击非法采矿先进单位:朔州市国土局朔城分局

  保障发展先进单位:朔州市国土局平鲁分局

  基础测绘工作先进单位:山阴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怀仁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先进单位:应县国土资源局

  地籍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右玉县国土资源局

  二、支持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13个(分别授予奖牌一块)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审计局  市煤炭局  市安监局  市环保局

  三、基层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6个(分别授予奖牌一块)

  朔城区南城国土资源所

  平鲁区陶村国土资源所

  山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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