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8年根据人口和地理区位,每乡镇新改扩建1所高标准功能完善的农村寄宿制小学,能满足服务区1-6年级寄宿学生就读。农村中心小学一般规模达到6个班以上,在校生200人以上,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再保留单人校和复式小学。
(四)在市区和县城逐步取消完全中学模式,实行初高中分离办学。农村一般不再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也不得在农村小学附设初中班。
(五)学前班逐步从小学中分离出来。2008年县城小学停办学前班,2009年乡镇所在地和中心小学所在地全部建成标准化幼儿园,2010年所有农村中心小学停办学前班。
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为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问题、建立公平教育的思想,宣传国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实行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宣传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对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培养现代化人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以及实行规模办学的好处等等,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创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本区域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本区域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当前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草)、移民并村以及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发展等工作,把中小学布局调整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统筹制订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三年计划,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分步推进、积极稳妥、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保证建成一所完善一所、巩固一所,保证让学生受益、让家长满意。
(三)开源节流,加大投入,确保中小学布局调整各项资金落实到位。2008年,市财政将拨出专款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坚持“谁建补谁,不建不补”的原则,在每个县区城镇周围新改扩建1所寄宿制初中,每个乡镇新改扩建1所高标准寄宿制小学。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教育经费筹措的有关政策,每年安排一定专款支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并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此项工作,新增教育经费要积极向此项工作倾斜。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教,建立企事业单位对口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制度,保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