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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
(朔政发〔200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合理调整城乡教育布局结构,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深化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在大力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初步成效。到2007年底全市中小学在校生从2001年的301033人增加到363857人。中小学校由2001年的1886所减少到1205所。农村初中由2001年116所减少到89所,小学由2001年的1660所减少到994所。全市农村单师小学由2001年的495所减少到179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增加到232所。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市农村中小学传统办学模式形成的学校规模小、单师复式学校多、学校功能不全、教育投资分散、教育质量较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城市和县城中小学布点不足,班容量较大,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数量较大,高中阶段教育普职结构失衡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育结构不合理,使全市教育发展很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原则和目标任务

  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总的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注重质量,提高效益,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通过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适度扩大城镇教育规模,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基本解决城镇入学难、班容量大、农村教育质量低、上学不便的问题,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

  (一)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步伐,在城市和县城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新建改建4-6所职业高中,使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人数大体相当,“十一五”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二)初中阶段实行集中办学,在县城和市区周围新建一批资助型、区域型的寄宿制初中学校,满足进城农民子女和农村学生的入学需求,减轻市区和城镇学校压力。农村初中除一些大乡镇所在地、在校生500人以上、规模在12个班以上的可保留外,服务区人口不足9000人的农村初中要集中到市区和县城或其他寄宿制初中就读,使农村初中学校总数减少到30所以下。2008年每县区要至少完成1所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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