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应急值班工作程序。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大值班表制度,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下月的应急值班表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带班当日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信畅通,确有事需要调整的应向市政府应急办说明情况。值班岗位设主班1人、副班1人,实行主班负责制 ,副班协助主班工作,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填写值班记录,有事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领导要求迅速办理,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要情,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批示,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有关领导,以赢得处置时间,及早采取果断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四、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全市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构建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枢纽,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市直各重点单位于一体,左右反馈,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灵敏畅通的信息网络。具体报送内容有以下六大类。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
(二)重大事故类。主要包括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通信、供水、供电、燃气事故,重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要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传染疫情和医、药源性感染,重大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医疗事故,较大的预防接种反应等其他较大的医疗卫生事件。
(四)社会安全类 。主要包括参与人数较多的械斗、游行、上访、罢工、罢市、罢课、静坐、金融挤兑,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或者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城市道路,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者严重影响民族团结、涉外及港澳台胞等群体性事件;死伤人数较多或影响恶劣的杀人、爆炸、抢劫诈骗、制毒贩毒、制假贩假、纵火等严重犯罪案件。
(五)经济安全类。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六)预警信息类。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事故的预警信息。
报送内容中,要说明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事故处理完毕,要注意材料汇总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