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三年来利用外资和进出口业务空白县,填补一项空白对应项目计基本分。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
1、项目4分,全年新增(市级部门三堂会审合格)低于5个项目本项不计分;
2、签约项目6分,在省、市举办的大型招商引资活动中,参加两次以上签约活动,得3分。全年签约项目超5个以上,每增加一个签约项目增加2分。
3、签约项目履约率10 分,本项当年达到70%以上计满分5分。
(五)九项工作主要考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打分。
1、商业改革发展工作主要考核(8分):现代流通2分,酒类市场管理2分,餐饮服务业 2分;再生资源利用2分;
2、成品油市场管理 (8分):有无违规建设和整顿情况5分,年审合格率1分,运行监测2分;
3、市场体系建设主要考核(8分):“万村千乡”商务进农村工程6分,商业网点规划3分(此项仅考核永济市和河津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商品市场建设2分;
4、市场运行监测主要考核(4分):市场商品供应及储备等3分,市场运行监测与预警1分;
5、定点屠宰工作(8分):进点屠宰率3分,肉品质量2分,打击私屠滥宰2分,年审合格率1分;
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主要考核(3分) :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分,日常协调工作1分;
7、对外贸易(5分)开拓国际市场中巩固原有市场1分,新开辟市场1分。农副产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其它新产品有出口3分。
8、出口基地建设主要考核(1分):通过省级、国家认定2分。
9、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劳务输出主要考核(4分):境外办企业2分,劳务输出2分。
(六)开发区各项任务指标计分标准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七)其它工作有突破加分:
1、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项招商引资活动每参加1 次计2分。
2、除国家、省、市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外,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行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每成功举办1 次加5分。
3、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增加一个有进出口业绩(新增)企业加2 分。
(八)考核计分数据来源和认定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各开发区的经济指标以统计部门的报表数字为准。
2、进出口贸易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
3、合同利用外资额以商务部门审批的合同利用外资批文为准。
4、实际利用外资额以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为准。新项目以营业执照为准。
5、境外办企业以有关部门批文及境外登记注册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