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行政复议,认真办理涉及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区政府的行政复议。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指导协调,具体任务是:
1、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条例》和全市贯彻落实
《条例》的有关情况;
2、对政府各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拟公开的信息进行指导协调;
3、指导新闻媒体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平台数据库的信息并会同信息产业办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同主流媒体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
《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划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单独编制目录,逐条说明免予公开的理由,并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市政府信息产业办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指南和目录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带头作用,先行一步,为本级政府其他部门提供示范。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南、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完善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