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煤矿山企业: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大地财险重庆分公司、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中华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3.道路客运企业: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大地财险重庆分公司、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中华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4.水上“三客一危”运输企业: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5.建筑企业: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6.公众聚集场所: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7.学校: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8.烟花爆竹:大地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9.危险化学品:阳光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大地财险重庆分公司、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10.民爆: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8年1月-3月,组织召开全县安保互动工作动员会议,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安保互动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启动全县安保互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08年4月-6月,在全县全面实施安保互动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规范。2008年7月-12月底,总结安保互动实施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安保互动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安保互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庹朝福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庹云强、县安监局局长苟义华任副组长,县经贸委、县政府法制办、县教委、县建委、县交委、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委、县煤炭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保险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安保互动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苟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经贸委、交委、财政局、卫生局、公安局、商委、建委和县煤炭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安保互动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安保互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