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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保互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市场运作,依法合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整合保险资源,创新承保机制,防止不当竞争,形成行业合力。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开发责任保险产品和办理承保业务。保险公司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计好与企业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保险产品,统一保费费率,按市场规则运作,实行保本微利,服务企业和社会。
  (五)“两保”互补,保足保全,处理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按照有关伤亡事故赔付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投保不足部分在责任保险投保中补足;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实行责任保险足额投保,鼓励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浮动费率,激励约束。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不同行业之间实行保费差别费率,同行业企业之间根据安全状况实行保费浮动费率。通过费率调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作目标
  在2008年底前,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县高危行业及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建立保险业参与事故预防机制,增强风险控制及风险管理功能;提高保险服务覆盖面,应保覆盖面达到100%。
  四、实施模式
  (一)推行范围
  1.高危行业企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建筑企业、民用爆破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的6个高危行业企业。
  2.交通运输高风险领域企业:道路客运企业,水上“三客一危”运输企业。
  3.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影剧院、游乐、娱乐和中小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单位。
  (二)承保公司
  重庆市目前所有财产保险公司都可参与安保互动工作。为便于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推动,确定以共保体的方式承担高危高风险行业及公众聚集场所有关责任保险,统一条款费率,统一单证印制,形成行业合力,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确定各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如下:
  1.煤矿企业: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为主承保商,大地财险重庆分公司、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华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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