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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城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及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在灵活就业或达到就业年龄时可办理参保,自参保之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可从办理营业执照之月起参保缴费。

  3.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选择按照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申报缴费。各类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养老)条件后,按统一规定的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办法执行。

  4.采取政府贴息贷款方式,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困难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解决其续保缴费问题。

  5.继续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经街道、劳动就业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社会保险部门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人员按其当年实际缴费数额的50%享受补贴,其他人员按实际缴费数额的15%享受补贴。

  6.专项行动期间,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的企业及个人,一次性补缴其应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缓缴滞纳金。

  (二)周密安排,深入宣传

  1.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社保扩面目标责任状,召开会议总结2007年扩面工作,全面部署2008年扩面工作。

  2.搞好培训。社会保险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方法和业务流程。

  3.加强宣传。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及简报等载体对扩面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宣传报道。

  (三)密切配合,动员参保

  1.逐户排查动员。社会保险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社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和尚未参保人员家中,逐户宣传动员,协助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履行申报登记手续。各社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填写《参保缴费申报表》,并督促其在填表一周内持《参保缴费申报表》到社会保险相关分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城区、开发区对单位和个人申报情况随时登记,并按规定时间报社会保险部门。

  (四)加大审计监察工作力度

  社会保险稽核审计部门以欠费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大专院校、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和重点审计。建立欠费信息披露制度、继续执行缴费基数承诺制度和缴费基数公示制度,接受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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