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依法对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畜牧局依法主要负责对养殖生产环节和初加工食用畜、禽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畜、禽动物疫病的调查和处理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第七条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市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办公室职责:
1、根据事故发生状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2、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汇总、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善后处理组、综合组、宣传组等7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根据预案规定,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故调查组: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和环节,责成环节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组成由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根据调查结论,以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根溯源,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设置急救场所,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控制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病亡人数,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治情况;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防范和救治措施,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