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盲人按摩培训,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50名。多渠道、多层次为盲人按摩人员提供从业岗位。依据国家规定,各级残联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有关部门对盲人按摩人员集体开业、个体从业,要在核发证照、落实场所、筹集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和照顾。
(四)扶贫与社会保障
做好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扶持2.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由同级残联负责规划、实施。继续给同级残联划拨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使残疾人扶贫工作继续健康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用于支持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各级财政应给予经费补贴。
2、贫困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体扶贫开发计划,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龙头产业项目或区域经济开发的辐射、带动范围,尽快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要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扶持措施落实到残疾人。其他县(市、区)也要针对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制定扶持规划,落实扶持措施。
3、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能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4、充分利用扶贫贷款,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
5、各级财政要按有关规定落实资金,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
6、继续推广党员干部联户帮扶贫困残疾人责任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贫困残疾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帮助残疾人早日摆脱贫困。
7、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给予供养、救济,并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拓展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使城镇企业和灵活就业的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认真贯彻国家制定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镇个体残疾人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在实施农村低保、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救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救助时,要特别将残疾人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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