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工作全市各级残联共筹集扶贫解困基金600万元,救助贫困残疾人1000户,救助贫困残疾学生500名,为1200名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使广大残疾人感受到了党、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文化体育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日趋活跃。参加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参加了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参加了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了良好成绩;选送了4名特奥运动员参加了全国特奥运动会,获一金、一银、一铜,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深入开展。
法制建设残疾人法规建设明显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保障金的收取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无障碍设施建设离石、孝义、文水、柳林、中阳、交城、临县等县(市、区)在公共场所修建了无障碍设施,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组织建设市、县、乡三级残疾人联合会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选拔残疾人干部进入了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并积极开展了基层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培训残联干部4500人(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召开了全市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原则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求真务实、广泛动员”的原则。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逐年增加同级残联的事业经费,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率先使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
坚持“打好基础,依法发展”的原则。加强各级残联的组织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做残疾人工作,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