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8年县(区、市)及开发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落实好《2008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现将《晋中市2008年县(区、市)及开发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晋中市2008年县(区、市)及开发区
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市承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我市新型城市群发展战略,根据省、市“十一五”规划和省政府下达的我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设领域7项指标要求,特制定晋中市2008年县(区、市)及开发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下达的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设领域7项指标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中建设领域方面内容为重点,通过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城乡建设工作实绩,推动全市建设工作在提高城市承载力、改善人居环境、公用事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建设工作管理和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再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城市群建设和“三城联创”、“ 四化一畅通”工作进程。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2008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任务。
四、考核组织
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政府组织。成立晋中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领导组组长由李年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牛革平、市建设局局长李文金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文金兼任,成员为市建设局和市政府督查室人员。
五、考核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