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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山西省《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创业和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山西省《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创业和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办〔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创业和工作的暂行规定》(晋政办发〔2007〕137号)、晋城市《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晋市政发〔2006〕9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更多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和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晋城市海外留学人才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茂设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冯建平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原国政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任建宏  市政府秘书长

      樊 烨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晋兴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潘满库  市教育局局长

      王仁庆  市科技局局长

      缑广顺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韩守元  市建设局局长

      王新善  市商务局局长

      燕 青  市地税局局长

      吕惠兰  市工商局局长

      郭彦明  市外事办主任

      李卫平  市人事局副局长

      田和平  市人才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晋兴(兼)

  办公地点:晋城市外国专家局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海外留学人才工作。

  1、联席会议由海外留学人才工作领导组成员及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举行。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平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市人事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准备、召集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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