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高危行业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着力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继续坚持以防范事故为主线,着力改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改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改善规范一线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超储存和改变工房用途、改变许可范围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和经营企业整改达标工作,继续推行注册安全生产主任制度。
1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采取措施强制推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落实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下大力气整顿规范各类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1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两关闭”措施,淘汰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关闭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发挥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着力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运转顺畅的部门联动机制
15、道路交通:要支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部门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黑点和危险车辆,推进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加强乡村公路安全监管。
16、水上交通:要支持配合交通部门治理“四客一危”船舶和渡口运营秩序,以及渡改桥工作,落实乡镇渡口和渡船的安全监管责任。
17、消防:要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和大型娱乐场所安全整治。
18、建筑:要支持配合建设等部门开展重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隐患治理,加强农村建设市场安全监管。
19、电力:要支持配合电力部门治理电力生产建设中的安全隐患。
20、农机:要支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21、其他行业和领域: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旅游、质监等相关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三项经济政策。组织开展对企业落实三项经济政策的执法检查,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标准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对拒不执行三项经济政策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制手段,从严查处;加强对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挪作他用。
23、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督促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鼓励、支持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加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或其它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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