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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5、建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机制。将阶段性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有机结合,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实行动态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
  6、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细化,确定量化考核指标,及时分解到县区和部门,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分工具体、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坚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部门有效指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违法必究。
  (三)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7、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把住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100%,杜绝新建项目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帐。
  8、严格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自2004年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后,部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和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许可期限已经届满,今年要全面启动新一轮许可工作。各颁证机关及市、县相关部门要抓住换证许可的机遇,严格标准、严格验收、严格审批,推动企业整治安全隐患,排除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决不允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新一轮安全许可,淘汰一批落后生产企业。
  9、大力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各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1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全市上下要积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部署,切实组织好、落实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理顺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指导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市、县两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点跟踪,重点整治,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
  11、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全市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和健全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申报、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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