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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南昌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给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农家书屋”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力争通过5-10年的建设,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农家书屋”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具有南昌特色的农家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一)进度安排
  1、在现有“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基础上,2007年完成16家“农家书屋”的试点挂牌,每个县(区)至少1个,实现“农家书屋”县县有。
  2、2008年全面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在全市建设180家以上“农家书屋”,每个乡至少1个,实现“农家书屋”乡乡有。到2010年在全市建设近370家“农家书屋”,覆盖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
  3、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15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市的行政村,初步实现“农家书屋”村村有。
  (二)建设要求
  1、“农家书屋”一般应选择在农户相对集中,附近有学校,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的地方。要把“农家书屋”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相结合,纳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内容,原则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都要建立“农家书屋”。2008年,我市将紧紧依托村级组织正在开展的“五个之家”建设,把“农家书屋”的选点工作重点放在已建成的“五个之家”的村级组织上。也可以将“农家书屋”建在村委会、村落社区、农户家等地方。还可视情设在农村学校,以加强农村学校图书阅览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为学生与农民服务的双重功能。对已建有图书室的村、村落社区应充分考虑将现有图书室纳入“农家书屋”。
  2、每个书屋配置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我市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掌握。严防不良出版物进入“农家书屋”。
  3、“农家书屋”面积一般应不少于20平方米。配备相应的书架、书桌、座椅等图书摆放和阅读设施。要有相对固定并具有基本图书管理知识的管理人员。建立相对完善的图书室管理制度。
  三、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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