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我市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环保局《关于我市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市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落实江西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江西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零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环专行字[2007]2号)要求,认真执行省政府授权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底前取缔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责任书各项任务,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取缔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结合省政府“绿色生态江西建设”行动,市政府发布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以及“绿色生态南昌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就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零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成立了由胡宪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南昌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零点行动领导小组”;2007年10月24日,市政府发布了《南昌市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零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10月31日召开了整治动员大会,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具体任务、责任单位、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化杰代表市政府与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签订了责任状。
二、重点整治,措施有力
2007年11月22日上午,胡宪市长、董化杰副市长、刘建洋副市长、戚学林市长助理等领导率环保、水利等部门,乘船沿赣江对我市青云水厂、朝阳水厂、双港水厂、牛行水厂、长堎水厂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视察;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化杰、市长助理戚学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龚亚立等领导,也多次带领环保、水利、交通、水上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视察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部门限时完成。
2007年12月29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协调会,对不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部门下了最后通牒,责令各有关部门必须按时完成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