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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甘政办发[2007]152号),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为了解决以家庭承包的分散经营和市场对接的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开展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载体;降低农业市场风险,提高农业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渠道;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发展的外部环境还需改善,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须规范和完善,服务功能和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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