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已全部结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县(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召开约见警示会28次,约见警示对象36个,落实整改措施48项,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利用会议、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培训班及在电视台、电台、《梧州日报》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好人好事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在新闻媒体开展《
安全生产法》、《广西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宣传教育,普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防范事故能力。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去年,开办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37人;开办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班4期,培训96人;开办其他单位负责人培训班3期,培训58人;开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403人;开办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931人;开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38期,培训2477人进行。
(九)市直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比较扎实。市直管的25家企业(如中船桂江造船公司、市电业局、南电梧州超高压局、梧州供电局、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移动梧州分公司等)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做得比较好,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促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有新的进展,基本能够完成市安委会下达的各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考核和督查的情况看,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上升。2007年我市发生了1起死亡1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死亡3至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12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0%和271.43%,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