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银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白银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2号)精神,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和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白银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包括流动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㈠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