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管理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政务公开投诉受理范围、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公开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务公开接待日轮流制度等规章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政府新闻发言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机制。图书馆、档案馆要建立健全已公开现行文件的送交、接收、管理、查阅、利用等制度,实行“首问制”跟踪服务,逐步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信息检索、查阅工作机制。
3、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供水、供电和公交、通讯等)要完善办事公开领导责任、承诺办理、监督评议、考核考评、社会公示和办事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监督考核
㈠继续强化群众监督,健全政务公开评议机制。
1、采取问卷调查、办事群众即时评议等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把政务公开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组织各界代表、人民群众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通过现场调查等形式进行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㈡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健全特邀监督员机制。
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负责人、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施全方位监督。
㈢继续强化政府监督,健全考评考核责任追究机制。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廉政建设考核机制。监察机关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目标考评机制。在将各县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考核分值,督促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机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效能督查的重点,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搞半公开、假公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没有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和存在两头受理、随意换人、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