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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㈡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49号)精神,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对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进行登记、公开。
  ㈢市、县(区)机关单位将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纪律、结果和人事管理、经费收支、干部廉洁自律等作为公开重点。
  ㈣乡镇、街道及所属站所将涉农政策、土地管理、城建水利、民政计生、扶贫救济、财政转移支付、各种惠农补贴作为公开重点。
  ㈤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政、通讯、公交、金融、保险等具有较强服务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服务承诺、服务事项、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作为公开的重点。水电气暖和公交、通讯等单位要落实价格听证、咨询的规定。
  四、公开形式
  ㈠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门牌、桌牌、胸牌等基本公开形式。
  ㈡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政务信息、政府重大决策等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㈢充分发挥网络作用,以“数字白银”工程为依托,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与市政府门户网的畅通链接,并在各自的网站(网页)上开辟“信息公开目录”、“职权目录”专栏,公布按要求编制的目录、指南和流程等内容;驻厅部门要建立与驻厅窗口网络的畅通连接,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数据传输;开通“领导信箱”、“群众留言”、“政务网上论坛”等信息互动平台,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和谐互动。
  ㈣着力加强载体建设,打造阳光政府。
  1、规范驻厅窗口工作。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驻厅窗口工作,使驻厅窗口拥有一般事项的终审权,在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和办结,有效解决“人在窗口,权在窗外”的问题;积极推行“全程代理”制和“联审联批”制,完善审批流程再造,拓宽快速审批通道,将“绿色通道”常态化,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
  2、各县区要建立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定名为“××县(区) 政务服务中心”)。尽快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保证人员到位,制定配套制度,确定入驻部门、入驻人员,确保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在今年6月底之前启动运行,7月份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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